幼児教育・保育の無償化について(簡体字中国語)
幼児教育・保育の無償化につい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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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进入幼儿园、保育所、认定儿童园等的儿童
【对象设施】
- 幼儿园
- 保育所
- 认定儿童园
- 地区型保育
- 企业主导型保育事业
【对象儿童】
3~5岁儿童:免除
※非儿童及育儿援助新制度对象的幼儿园每月最多免除2.57万日元
※关于企业主导型保育事业,将根据年龄从之前的入园费中减免一定金额。
○对象期间原则上是满3岁后的4月1日至(注)小学入学前为止的3年。
(注)根据可以入幼儿园的时期,满3岁后
○接送费用、食材费用、活动费用等如之前一样,由家长负担
其中,关于食材费用
- 年收入少于360万日元的家庭免除副食品(小菜、点心等)的费用
- 所有家庭第3个儿童以后的孩子免除副食品(小菜、点心等)的费用
※非儿童及育儿援助新制度对象的幼儿园可能需要进行无偿化认定或办理偿还支付手续。请咨询您所在的市区町村。
0~2岁儿童:住民税非课税家庭免费。
(进入保育所等的最年长的儿童计为第1个儿童,第2个儿童半价,第3个儿童免费。其中,年收入少于360万日元的家庭的第1个儿童的年龄不限)
※关于企业主导型保育事业,将根据年龄从之前的入园费中减免一定金额。
2. 进入幼儿园托育的儿童
【对象设施】
- 幼儿园托育
【对象儿童】
3~5岁儿童:每月最多免除1.13万日元
○在进入幼儿园的基础上,根据入园天数,每月最多免除1.13万日元
※为了符合无偿化要求,需要接受“保育必要性的认定”。
3. 使用认可外保育设施等的儿童
【对象设施】
- 认可外保育设施
认可外保育设施(普通认可外保育设施、地方自治体独自认证的保育设施、保姆、认可外的事业所内保育等)、临时托育事业、病儿保育事业、家庭援助中心事业
【对象儿童】
3~5岁儿童:每月最多免除3.7万日元
0~2岁儿童:住民税非课税家庭为对象。每月最多免除4.2万日元
※为了符合无偿化要求,可能需要向您所在的市区町村申请,并接受“保育必要性的认定”。此时,需要满足就业等条件
※无法进入保育所、认定儿童园等的人员为对象
※仅限已向都道府县申报且满足国家规定的标准的认可外保育设施
4. 使用入学前残疾儿童发展援助的儿童
【对象设施】
- 儿童发展援助
儿童发展援助、医疗型儿童发展援助、住宅访问型儿童发展援助、保育所等访问援助、福利型残疾儿童入托设施、医疗型残疾儿童入托设施
【对象儿童】
满3岁后第一个4月1日至小学入学为止的3年
○与幼稚园、保育园、认定儿童园等同时使用时,双方均免费
○入园费以外的费用(医疗费用、食材费用等)由家长负担